骨科醫生說,雖然頸椎部位是骨質增生的常見部位,但頸椎的骨質增生並不等同於頸椎病。
頸椎病也稱頸椎綜合征,是由於頸椎間盤退行性變或椎間關節退行性變累及其周圍組織,如神經根、脊髓、椎動脈、交感神經等,引起相應臨床表現的一種疾病。
根據以上對頸椎病的定義不難看出,頸椎病的診斷,不但要有骨質增生的表現,更要有由此而引起的臨床症狀。如果患者僅在其頸椎X線片上可見到骨質增生現象,但沒有相應的臨床表現,則不能診斷為頸椎病。
頸椎病在臨床上分為六種類型,每型的特點如下:
(1)頸型頸椎病:頸部疼痛不適,有壓痛,及頸椎不穩定的表現。
(2)神經根型頸椎病:有上肢麻木、放射性疼痛、肌肉力量改變,壓頸試驗及臂叢神經牽拉試驗陽性。
(3)脊髓型頸椎病:具有肢體麻木,全身束帶感,走路有“踩棉花”的感覺。腱反射亢進及出現病理反射等脊髓損害的表現。
(4)椎動脈型頸椎病:可有突然暈倒現象,有顱內缺血、缺氧症狀。
(5)交感型頸椎病:可有交感神經受壓迫的表現。
(6)食管壓迫型:是椎體前緣骨質增生壓迫食管所致,可有吞咽困難等症狀。
由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不同類型的頸椎病有不同的病因和發病機制。頸椎病既可以由骨質增生引起,也可以由其他原因引起,所以頸椎病與頸椎骨質增生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