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信息網
 骨科信息網 >> 關節炎 >> 關節炎治療 >> 怎樣治療賴特綜合征

怎樣治療賴特綜合征

  賴特綜合征通常在2—6月症狀自行消退,外周關節炎完全恢復,皮膚和黏膜病變不遺留痕跡,增快的血沉、升高的白細胞和C反應蛋白均可恢復正常。但本病有復發的傾向,且有20%—50%病人的關節炎呈慢性病程,並可導致關節畸形。復發性虹膜炎可致視力喪失。因此,一旦確診,即應進行積極治療。

  對急性期發熱、關節腫痛明顯的病人,應臥床休息,並加強營養,補充維生素及攝入足夠的水分。待病情恢復正常,關節腫痛減輕,則應逐漸增加關節活動范圍,以避免受累關節變形及鄰近肌肉萎縮。

  急性期為清除腸道或泌尿道細菌可使用抗生素,抗生素的選擇應根據細菌種類而定。比較常用的藥物為四環素類,如四環素、多西環素(強力霉素)或米諾環素(二甲胺四環素)等。療程在1個月左右。

  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對緩解關節炎症、控制發熱均有效。目前可供選擇的藥物很多,可根據具體情況選用一種,常用的有消炎痛、怡美力、樂松、莫比可、雙氯芬酸鈉(扶他林)、優妥等。

  嚴重的病人,在應用非甾體類抗炎藥治療的同時,可並用甲氨喋呤、柳氮磺吡啶。此類藥物能緩解病程,維持疾病穩定和避免疾病復發。對單關節炎和肌腱端炎可行糖皮質激素關節腔內或痛點注射。

  結膜炎和皮膚黏膜的病變通常無須治療,但必須保持局部衛生,避免細菌感染。

  1. 上一頁:
  2. 下一頁:
Copyright © 骨科信息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