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骨折大家應該並不陌生,可是很多人對於它的具體定義並不是很了解,我們要知道骨折大多都是意外傷害所造成的,假如人們不了解骨折的基本定義,有如何更好的去預防和治療骨折呢,所以說了解骨折的具體定義也是很必要的。
所謂骨折,就是指骨頭或骨頭的結構完全或部分斷裂。多見於兒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也時有發生。病人常為—個部位骨折,少數為多發性骨折。經及時恰當處理,多數病人能恢復原來的功能,少數病人可留有不同程度的後遺症。骨折發生後,離醫院較近者,可直接送醫院或叫救護車。離醫院比較遠的病人,必須進行簡單的處理,以防在送醫院途中加重病情,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後果。
1、全身表現
(1)休克
對於多發性骨折、骨盆骨折、股骨骨折、脊柱骨折及嚴重的開放性骨折,患者常因廣泛的軟組織損傷、大量出血、劇烈疼痛或並發內髒損傷等而引起休克。
(2)發熱
骨折處有大量內出血,血腫吸收時體溫略有升高,但一般不超過38℃,開放性骨折體溫升高時應考慮感染的可能。
2、局部表現
骨折的局部表現包括骨折的特有體征和其他表現。
3、骨折的特有體征
(1)畸形
骨折端移位可使患肢外形發生改變,主要表現為縮短、成角、延長。
(2)異常活動
正常情況下肢體不能活動的部位,骨折後出現不正常的活動。
(3)骨擦音或骨擦感
骨折後兩骨折端相互摩擦撞擊,可產生骨擦音或骨擦感。
康復治療是骨折治療的重要階段,是防止發生並發症和及早恢復功能的重要保證。應在醫務人員指導下,充分發揮病人的積極性,遵循動靜結合、主動與被動運動相結合、循序漸進的原則,鼓勵病人早期進行康復治療,促進骨折愈合和功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