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信息網
 骨科信息網 >> 骨折 >> 骨折常識 >> 骨折的功能鍛煉

骨折的功能鍛煉

骨折功能鍛煉是防止發生並發症和及早恢復功能的重要保證。根據循序漸進的原則分為三個階段,即早期階段、中期階段和晚期階段。

1.早期階段骨折後1—2周內,功能鍛煉以患肢肌主動舒縮為主,骨折上、下關節暫不活動。目的是促進患肢血液循環,消除腫脹,防止肌萎縮。

2.中期階段骨折2周以後,此期比開始進行骨折上、下關節活動。目的是防止肌萎縮和關節僵硬。

3.晚期鍛煉骨折已達到臨床愈合標淮,外因定已拆除。此期繼續加強骨折周圍及全身關節的活動,促進關節活動范圍和肌力的恢復。

  1. 上一頁:
  2. 下一頁:
Copyright © 骨科信息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