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及疑問:2008年9月20日因開車撞傷一行人,經醫院診斷造成其左足部壓砸傷,多個足趾離斷傷,左跟骨骨折;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左桡骨遠端骨折,顱底骨折顱內出血,右眼框挫裂、右眼挫傷,多處皮膚裂傷,軟組織挫傷。當天由醫院在其腿部安裝了記憶合金接骨鋼板。但是不幸的是11月26日在臥床治療階段鋼板發生斷裂。12月6日醫院再次為傷者進行手術,將斷裂的鋼板取出,更換新的鋼板。2010年9月傷者左小腿外傷疤痕處開始出現白色結痂,2010年11月3日經治療醫院會診確定左小腿外傷疤痕白色結痂為銀屑病。該病出現後治療過兩次。但治療後還是反復復發,現在傷者認為這個病是交通事故外傷和手術開刀引起的,因為傷者以前是沒有這個病的,難道他的這個病真的是我撞傷他後由外傷引起的嗎?湖南那裡可以進行鑒定和診斷?
建議:你好,根據描述的病情分析屬於外傷的症狀,及時休息,繼續觀察保養。外傷撞擊,也會斷裂的
提問者對於答案的評價:
askJWSCS:醫生不能出具診斷證明,那又怎麼能夠確認與我交通肇事有關呢
這個銀屑病是因外傷引起的嗎?如果去醫院檢查,醫院會出示診斷證明嗎?
你好,這個問題一般銀屑病,也是外傷會誘發,這個不會出具證明。
如果醫生不能出具診斷證明,那又怎麼能確定與外傷有關呢
你好,這個問題一般建議咨詢醫生,但醫生不會出具這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