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性發作期病人須大劑量抗生素靜滴或早期切開引流手術。
2.門診就診病人、抗生素多用口服或肌注和其他輔助藥為主。
3.住院手術病人,以靜滴+肌注為主。開始即用藥,用藥至術後2周,同時輔以支持療法、輸血、血漿和人體白蛋白等。
4.晚期病人、術後傷口延期愈合病源穩定後病人、或多次手術未愈者、應采用支持療法、抗生素、對症治療等綜合治療、療程以據病情相應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