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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不是小事 急救不當雪上加霜

  在生活中磕磕碰碰、跌打損傷是常有的事,因而發生不同程度的骨折也是在所難免的。但是,不要以為骨折只是個外傷而小看了它。骨折後如果初期處理不及時或急救方法不正確,會加重患處的損傷,增加病人的痛苦,還會延長康復期,使本就“傷筋動骨一百天”的恢復過程變得更加漫長。對於一些創傷嚴重的開發性骨折,若救治不當,愈後會落下殘疾,嚴重者有可能危及生命。因此,骨折的急救很重要。

  先判斷是否骨折

  骨折通常分為閉合性骨折和開放性骨折兩大類。前者指傷處的皮膚肌肉相對完整,骨折端沒有露出來;後者則是指骨折處有傷口,骨折端已與外界相通。

  在受傷後,首先要判斷是否發生了骨折。有下列7個現象,提示有骨折的可能:1、傷處有碎骨的聲音;2、劇烈的疼痛,活動時加劇;3、腫脹明顯及皮下瘀血;4、傷處骨的功能喪失;5、外觀出現畸形;6、壓痛和震痛;7、完全骨折時局部可出現類似關節的活動,移動時有骨的摩擦音。

骨折不是小事 急救不當雪上加霜

  骨折急救遵循“五個原則”

  一、搶救生命:遇到骨折患者,首先要檢查病人全身情況,判斷有無大出血、休克或危及生命的跡象,如果病人心跳和呼吸停止,應該立即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如傷者處於休克狀態,應注意保暖,盡量減少搬動,有條件的立即輸液、輸血。假如救命是最重要的,骨折的處理放在其後。

  二、傷口處理:開放性傷口應及時恰當地止血,還應立即封閉傷口。最好用清潔、干淨的布片、衣物覆蓋傷口,再用布帶包扎。包扎時不宜過緊或過松,以防傷口繼續被污染。如遇骨折端外露,不要嘗試將骨折端放回原處,應繼續保持其外露,以免將細菌帶入傷口深部而引起深部感染。

  三、簡單固定:骨折發生後,應迅速使用夾板固定患處。如果不固定,讓骨折部位亂動,有可能損傷神經血管,造成麻痺,也不利於傷員的搬運和轉送。但急救時的固定是暫時的,因此,應力求簡單而有效,不苛求對骨折的准確復位。而且開放性骨折有骨端外露者更不宜復位,而應原位固定。急救現場可就地取材,如木棍、板條、樹枝、手杖、雨傘或硬紙板等,都可作為固定器材,其長短以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為准。如找不到固定的硬物,也可用布帶直接將傷肢綁在身上。骨折時,由於局部有內出血而不斷腫脹,所以不應固定過緊,不然會壓迫血管引起瘀血,嚴重者甚至會導致骨筋膜室綜合征。

  四、必要止痛:嚴重外傷後,強烈的疼痛刺激可引起傷者休克,因此應給予必要的止痛藥,如口服止痛片。

  五、安全轉運:經過現場緊急處理後,應將傷者迅速、安全地轉運到最近的醫院進一步救治。轉運傷者的過程中,動作要輕穩,防止震動和碰撞傷處,以減少傷者的疼痛。同時還要注意傷者的保暖和適當的體位,昏迷傷者要保持呼吸道暢通。在搬運傷者時,不可采取一人抱頭、一人抱腳的抬法,也不應讓傷者屈身側臥,以防骨折處錯移、摩擦而引起疼痛,損傷周圍的血管、神經及重要器官。抬運傷者時,要多人同時緩緩用力平托;運送時,必須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擔架。脊柱骨折或頸部骨折時,除非是特殊情況,否則應讓傷者留在原地,等待攜有醫療器材的醫護人員來搬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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