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骨折處皮膚、黏膜的完整性分為
①閉合性骨折:骨折處皮膚或骸膜完整,骨折端不與外界相通。
②開放性骨折:骨折處皮膚或部膜破裂,骨折端與外界相通。
2.按骨折的程度和形態分為
①不全骨折: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部分中斷。其形態有:裂縫骨折;育枝骨折。
②完全骨折: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中斷。其形態有:橫形骨折;斜形骨折;螺旋形骨折;粉碎性骨折;嵌插骨折;壓縮骨折;凹陷性骨折;骨骺分離。
⒊.按骨折端穩定程度分為
①穩定性骨折:骨折端不易移位或復位後不易再發生移位者。
②不穩定性骨折:骨折端易移位或復位後易再發生移位者。
⒋按引起骨折的原因分為
①創傷性骨折:由直接或間接暴力作用於骨,使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中斷。
②病理性骨折:由於骨本身的病變如骨髓炎、骨腫瘤等致使音質破壞,當受到輕微外力時即發生骨折。
③應力性骨折:由於反復負荷或長時間鍛煉,造成骨的微損傷。這種損傷不斷積聚,超過機體修復能力而產生骨折。
⒌.按傷後時間分為
①新鮮骨折:傷後3周以內的骨折。
②陳舊性份折:傷後超過3周的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