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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表現與處置


    1、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現是傷後出現局部變形、肢體等出現異常運動、移動肢體時可聽到骨擦音,此外,傷口劇痛,局部腫脹、淤血,傷後出現運動障礙。對於骨折者或懷疑是骨折者均應現場按骨折處理。

    2、出現外傷後盡可能少搬動病人,如須搬動必須動作謹慎、輕柔、穩妥,以不增加病人痛苦為原則。疑脊椎骨折必須用木板床水平搬動,絕對禁忌頭、軀體、腳不平移動。注意保暖及現場抗休克。有創口則應包扎及止血。患者骨折端早期應妥善地簡單固定。一般用木板、木棍、樹枝、扁擔等,所選用材料要長於骨折處上下關節,做超關節固定。固定的松緊要合適,不能太緊或太松。固定時可緊貼皮膚墊上棉花、毛巾等松軟物,外以固定材料固定,以細布條捆扎。

    3、經上述急救後即送醫院進行傷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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