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骨折一般只引起局部症狀,嚴重骨折和多發性骨折可導致全身反應。
骨折患者的臨床表現有哪些?
1.全身表現
(1)發熱:骨折病人體溫一般在正常范圍。損傷嚴重或因血腫吸收,可出現低熱但一般不超過38℃。開放性骨折出現高熱,多由感染引起。
(2)休克:因骨折部位大量出血、劇烈疼痛或合並內髒損傷引起失血性或創傷性休克,多見於骨盆骨折、股骨骨折、多發性骨折、嚴重的開放性骨折和合並內髒損傷者。
2.局部表現
(1)骨折的特殊體征:①畸形:骨折段移位後,患部形狀改變出現畸形,例如成角或短縮畸形;②反常活動(假關節活動):骨折後在肢體無關節部位出現假關節活動,尤以四肢完全性骨折明顯;③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折端互相摩擦而產生骨擦音和骨擦感。
以上3個特殊體征,只要有其中之一,即可確診。
(2)骨折的—般表現:①疼痛與壓痛:骨折處均有疼痛,檢查時局部有壓痛,經妥善固定後可緩解或消失;剛十脹淤斑:骨折部位骨韶、骨膜及周圍軟組織內的血管破裂而出血形成血腫,嚴重時出現水疤;③功能障礙:骨折致使肢體的支架作用消失,加之局部的疼痛,患肢喪失大部分或全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