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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原因引起頸椎脫位

  頸椎脫位主要表現在局部,如頸部易勞累,局部疼痛、酸脹、乏力;頭頸伸屈和旋轉功能受限;頸部肌肉痙攣,頭頸呈前傾、自身感覺僵硬;損傷節段的棘突和棘突間隙腫脹並具有壓痛,椎前側也可有觸痛。引起該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種。

  1、寰樞椎脫位:寰樞椎脫位的原因可分為先天性、外傷性及充血性三類。先天性寰樞椎脫位主要是由於樞椎齒狀突發育障礙和(或)寰椎橫韌帶的不健全,這是先天性寰樞椎脫位的病理基礎改變。

  2、頸椎後脫位:作用於面、額及颏部的暴力,如引起頭頸部過度仰伸且其強度超過前縱韌帶的張應力時,則該韌帶首先斷裂。隨著暴力的持續,可引起椎間隙破裂、後方小關節仰伸、關節囊撕裂,以致因上節椎體下緣在下節椎體上緣向後滑動而出現典型的頸椎後脫位。

  3、頸椎骨折脫位:其暴力作用更強,造成的破壞更大,臨床症狀更嚴重。常見於屈曲性損傷,椎體的壓縮性骨折與小關節脫位幾乎同時發生。也可見於垂直性暴力,在引起椎體爆裂性骨折的同時,小關節出現半脫位或交鎖征,此種頸椎完全性損傷的傷情多較重,且大多數合並有頸脊髓損傷,僅少數矢狀徑較寬的“幸運性損傷”者例外。

4大原因引起頸椎脫位

  4、頸椎半脫位:當頸椎遭受屈曲暴力,或處於屈曲位的頸椎受到縱向壓縮力時,受作用椎體的前方壓應力增加,而頸椎的後部結構受到張應力的作用。椎體的前屈運動過程中,相鄰椎體的瞬時旋轉中心位於椎間盤中心偏後位置,此時椎體前部為支點,張應力側為關節囊、棘間韌帶、黃韌帶等。

  彎曲力和壓縮力的持續作用可產生兩種情況:若壓縮暴力較大,有可能導致椎體前方塌陷,有時也可使頸椎間盤後突;若暴力不致導致椎體骨折,張應力側的關節囊、韌帶可撕裂,嚴重者後縱韌帶也同時受損。外力持續作用導致上位頸椎的兩個關節向前滑動並分離移位。後方小關節突的這種向前滑動與椎間盤的病理基礎有關。若椎間盤在受力過程中功能良好,則瞬時旋轉中心不變,後方小關所受的外力主要是牽張力,只有當關節囊撕裂時才有可能脫位。

  當椎間盤退變,高度降低,椎間盤周圍纖維環及韌帶松弛,椎間節段存有潛在不穩因素,暴力過程中,椎體間發生移位或瞬時旋轉中心後移或下移,頸椎的彎曲運動在後方小關節突之間產生巨大剪切力而相互滑動,導致韌帶的撕裂和小關節囊的撕裂,後縱韌帶的損傷也是椎間盤功能受損的原因之一。外力中止後,頸部肌肉的收縮作用可使已半脫位的關節又縮回原位。但也有因關節囊的嵌頓或小骨折片的阻礙而保持半脫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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