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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骨折後要如何處理

  骨折是指由於外傷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質部分或完全斷裂的一種骨科疾病。其主要臨床表現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局部腫脹和出現瘀斑,肢體功能部位或完全喪失,完全性骨質尚可出現肢體畸形及異常活動。

  骨折發生後常在局部出現疼痛、壓痛、腫脹、瘀血、畸形、活動受限及縱向叩擊痛、異常活動等。一般多可據此作出診斷。當然,如果骨科骨折損傷了血管、神經等,則會出現相應的表現,故應注意是否有其它器官同時損傷。為了確診和進一步了解骨折部位、類型及指導治療,X線檢查是必要的。通常,骨科骨折經過適宜的治療,如復位和固定,在骨折段有良好血液供應的條件下,經過一段時間多可自行愈合。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被中斷或破壞。由外傷引起者為外傷性骨折;發生在原有骨病(腫瘤、炎症等)部位者為病理性骨折。骨折端與外界相通為開放性骨折,如與外界不通則為閉合性骨折。此外,還可根據骨折的程度、穩定性和骨折後的時間作出其他分類。

運動骨折後要如何處理

  骨折後要如何固定?

  骨折的正確的現場急救和安全轉運是減少患者痛苦、防止再損傷或污染的重要措施,其中最要緊的是妥善固定。

  一、小夾板固定

  (一)方法 可用木板、竹片或杉樹皮等,削成長寬合度的小夾板。固定骨折時,小平板與皮膚之間要墊些棉花類東西,用繃帶或布條固定在小夾板上更好,以防損傷皮肉。此法固定范圍較石膏繃帶小,但能有效防治骨折端的移位,因其不包括販折的上下關節,故爾便於及時進行功能鍛煉,防止發生關節僵硬等並發症,具有確實可靠,骨折愈合快,功能恢復好,治療費用低等優點。

  (二)適應症

  1.四肢閉合性管狀骨折。

  2.四肢開放性骨折,創面小,經處理後創口已愈合者。

  3.陳舊性四肢骨折適合於手法得位者。

  二、石膏繃帶固定

  (一)方法 有無水硫酸鈣(熟石膏)的細粉末,均勻撒在特制的稀紗布繃帶上,做成石膏繃帶,經水浸泡後纏繞在肢體上數層,使成管型石膏;或做成多層重迭的石膏托,用濕紗布繃帶包在肢體上,待凝固成堅固的硬殼,對骨折肢體起有效的固定作用。其優點是固定作用確實可靠。其缺點是無彈性,固定范圍大,不利於患者肢體活動鍛煉,且有關節僵硬等後遺症和防礙患肢功能迅速恢復的弊病。

  (二)適應症

  1.小夾板難於固定的某些部位的骨折,如脊柱骨折。

  2.開放性骨折,經清創縫合術後,創口尚示愈合者。

  3.某些骨,關節手術後(如關節融合術後)

  4.畸形矯正術後。

  5.治療化膿性骨髓炎、關節炎者。

  三、外展架固定

  (一)方法 用鉛絲夾板、鉛板或木板制成的外展架,再用石膏繃帶包於病人胸廓側方後,可將肩、肘、腕關節固定於功能位。病人站立或臥床,均可使患肢處於高抬位置,有利於消腫、止痛、控制炎症。

  (二)適應症

  1.腫脹較重的上肢閉合性損傷。

  2.肱骨骨折合並神經損傷。

  3.臂叢牽拉傷,嚴重上臂或前臂開放性損傷。

  4.肩胛骨骨折。

  5.肩、肘關節化膿性炎症及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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