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股骨干骨折系指小粗隆下2~5厘米至股骨髁上2~5厘米的股骨骨折,占全身骨折的4~6%,男性多於女性,約2.8∶1。10歲以下兒童占多數,約為總數的1/2。
病因
股骨干骨折多由強大暴力所造成。主要是直接外力,如汽車撞擊、重物砸壓、輾壓或火器傷等。
症狀
多數傷者均有較嚴重的外傷史。合並多處傷或內髒傷及休克者較常見。骨折部疼痛比較劇烈、壓痛、脹腫、畸形和骨摩擦音和肢體短縮功能障礙非常顯著,有的局部可出現大血腫,皮膚剝脫和開放傷及出血。
檢查
X線照片可顯示骨折部位、類型和移位方向。
治療
無論開放性還是閉合性股骨骨折,如有合並傷,經常必須考慮優先處理,如遺誤診斷或處理不恰當,常為造成死亡的重要原因。
(一)非手術療法。
常用牽引方法有:
1.懸吊牽引法用於4~5歲以內兒童。
2.動滑車皮膚牽引法(羅索氏Russell牽引法),適用於5歲至12歲兒童。
3.平衡牽引法,用於青少年及成人股骨干骨折。
(二)手術方法。
1.手術適應症:近年來由於外科技術提高和醫療器械的改善,手術適應症有所放寬。
2.常用的手術方法:
(1)股骨上1/3或中上1/3骨折多采用髓內針固定。
(2)股骨中1/3或中下1/3骨折,傳統方法是采用6~8孔接骨板螺絲釘固定及髋人字石膏固定。
(三)陳舊骨折畸形愈合或不愈合的治療。
開放復位,選用適當的內固定,並應常規植骨以利骨折愈合。
(四)火器傷骨折的治療,應爭取盡快做好初期外科手術,按火器傷處理原則進行,送到醫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