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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炎患者應注意的四個問題

  1、類風濕關節炎患者激素治療會上瘾嗎?

  早期對於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治療用藥較多地使用激素類藥物如強的松,而長期使用激素則容易引起柯興氏征,誘發神經精神症狀以及消化系統潰瘍、骨質疏松、生長發育受抑制、並發和加重感染等。然而近些年來,臨床治療上已經較少將激素作為首選的治療藥物。

  雖然長期激素治療會帶來一定的副作用,但是並不意味著在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過程中完全禁止使用激素,因為對於一些關節症狀嚴重,服用非甾體類抗炎藥仍不能緩解症狀,或伴有明顯全身症狀或內髒器受累時,仍需要采用激素治療,但是劑量已經遠遠低於以前,故不必“望激素而生畏”,應由專科醫生決定取捨。

  2、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可以生育嗎?

  從理論上來說,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生殖系統屬完成正常,性激素分泌也沒有問題,故應該是可以結婚生育的。但由於本病需要藥物較長時間的維持治療,而其中不少藥物對如雷公籐多甙可能對性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能使患者不易受孕。

  有些藥物如甲蝶呤、青霉胺、來氟米特、利妥昔單抗等可能對胎兒有一定的不良影響,因此在疾病活動期間不主張生育,需要在病情穩定後,上述藥物停用半年或一年以後才考慮妊娠。

  甲蝶呤可以在肝髒內聚積116天,所以懷孕前至少4個月應該停藥,留足時間讓其排除體外;

  來氟米特的活性代謝產物需要經長達2年的視覺才能從體內清除,因此如要積極排除體內的代謝產物可考慮服用消膽胺以促排洩。

  3、類風濕關節炎患者懷孕怎麼用藥?

類風濕炎患者應注意的四個問題

  現有的資料表明,類風濕關節炎本身不會對胎兒造成影響。約70%的類風濕關節炎婦女在妊娠期間病情可以改善,大部分在妊娠3個月病情緩解。盡管如此,妊娠期間病情仍會出現波動,而且大部分妊娠期間病情穩定的病人,即使在分娩之後也會多數復發。所以,妊娠期間用藥必須非常講究。

  一旦確定懷孕應該停止使用抗TNF生物制劑、雙膦酸鹽類藥物;而柳氮磺吡啶、羟氯喹和糖皮質激素在孕期服用是安全的,在使用柳氮磺吡啶時需要補充葉酸,在妊娠前三個月使用糖皮質激素應該選擇最小劑量。

  4、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為何需要長期用藥?

  有數據顯示,類風濕關節炎最初2—3年的致殘率較高,如不及早合理治療,3年內關節破壞達70%。而積極、正確的治療可使80%以上的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病情緩解,只有少數最終致殘。

  雖然目前使用的DMARDs可延緩病情進展,使得經過治療的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病情得到控制,但是關節內部的病變如滑膜炎症、滑膜增生、軟骨下破壞及骨侵蝕等過程病危真正停止,只有較長時間應用改變病情的藥物,才能阻止上述過程的進展。

  對於接受治療的患者而言,除了觀察臨床症狀改善情況外,還應該定期檢查C反應蛋白、類風濕因子滴度、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等指標,有利於監測藥物副作用和觀察藥物療效,也有利於及時調整藥物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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