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以關節病變為主的慢性全身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臨床表現為小關節滑膜所致的關節腫痛,繼而軟骨破壞、關節間隙變窄,晚期因嚴重骨質破壞、吸收導致關節僵直、畸形、功能障礙。在我國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患病率為0.24-0.5%,女性多於男性,約2-3:1,任何年齡均可發病,以20-50歲最多。本病多為一種反復發作性疾病,致殘率較高,預後不良,目前還沒有很好的根治方法。
臨床表現
1.晨僵至少一小時(≥6周)。
2.3個或3個以上關節腫脹(≥6周)。
3.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腫脹(≥6周)。
4.對稱性關節腫脹(≥6周)。
5.手部有典型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放射學改變。
6.皮下有類風濕結節。
7.類風濕因數陽性(滴定度>1:32)。具備4項以上者,可診斷為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控制關節及其他組織的炎症,緩解症狀。
2.保持關節功能和防止畸形。
3.修復受損關節以減輕疼痛和恢復功能。
4.晚期患者可行關節畸形矯形外科手術。
用藥原則
1.早期輕型病例以口服阿司匹林、消炎痛等為主。
2.中期及晚期病例可加用免疫抑制劑或氯奎、雷公籐多甙片等。
3.重症患者或有嚴重並發症,嚴重關節外病變可加用糖皮質激素和“C”項藥物,但用量應少、時間宜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