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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與治療

  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以關節病變為主的慢性全身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臨床表現為小關節滑膜所致的關節腫痛,繼而軟骨破壞、關節間隙變窄,晚期因嚴重骨質破壞、吸收導致關節僵直、畸形、功能障礙。在我國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患病率為0.24-0.5%,女性多於男性,約2-3:1,任何年齡均可發病,以20-50歲最多。本病多為一種反復發作性疾病,致殘率較高,預後不良,目前還沒有很好的根治方法。

  臨床表現

  1.晨僵至少一小時(≥6周)。

  2.3個或3個以上關節腫脹(≥6周)。

  3.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腫脹(≥6周)。

  4.對稱性關節腫脹(≥6周)。

  5.手部有典型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放射學改變。

  6.皮下有類風濕結節。

  7.類風濕因數陽性(滴定度>1:32)。具備4項以上者,可診斷為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與治療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控制關節及其他組織的炎症,緩解症狀。

  2.保持關節功能和防止畸形。

  3.修復受損關節以減輕疼痛和恢復功能。

  4.晚期患者可行關節畸形矯形外科手術。

  用藥原則

  1.早期輕型病例以口服阿司匹林、消炎痛等為主。

  2.中期及晚期病例可加用免疫抑制劑或氯奎、雷公籐多甙片等。

  3.重症患者或有嚴重並發症,嚴重關節外病變可加用糖皮質激素和“C”項藥物,但用量應少、時間宜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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