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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的防治

  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的防治

  糖尿病不僅可導致糖、蛋白質、脂肪的代謝紊亂,還可引起鈣質流失及骨代謝異常,導致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骨質疏松症最嚴重的危害是骨折,骨折會導致病人殘疾及早亡,存活者也會因殘疾而生活難以自理,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我國糖尿病患者人數超過1億,發病率仍呈快速上升趨勢。糖尿病患者是骨質疏松的高發人群,糖尿病合並骨質疏松因人群龐大、危害嚴重,因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骨質疏松概述

  人體骨骼組織包括兩個部分:一是由膠原等蛋白質形成的骨基質,另一是以鈣、磷化合物為主的骨鹽。骨鹽沉積在骨基質上構成骨骼。在正常情況下骨形成和骨吸收保持著動態平衡,任何擾亂此平衡的因素均可導致各種類型的代謝性骨病。

  骨質疏松症是以骨量減少和骨組織微結構破壞為特征,導致骨脆性增加而易於發生骨折的代謝性骨病,臨床分為原發性(包括I型、II型)和繼發性兩大類。糖尿病引起的骨質疏松症為繼發性骨質疏松症。

  骨質疏松症被醫學界稱為“無聲的殺手”,這是因為它是在不知不覺發生的,人們無法感覺到骨質的慢慢流失,早期病人常無症狀,等感到腰酸背疼、腰彎駝背、身高變矮、稍遇外力即易發生骨折時,往往認為是人老骨脆的自然規律,因而不像那些立即危害生命的疾病那樣受到應有的重視。

  據統計,我國成人2型糖尿病患病率達10%,患者人數超過1億。大約1/2~2/3的糖尿病患者伴有“骨密度減低”,其中有近三分之一的患者可診斷為“骨質疏松”。骨質疏松症的嚴重後果是骨折。糖尿病人發生髋骨或股骨頸骨折者比同齡非糖尿病人高2~6倍,糖尿病患者常見的髋部骨折、腕部骨折以及無明顯症狀的脊椎骨折,絕大多數是由於骨質疏松所致。發生髋部骨折的老年人約有15%~20%在一年內死於各種並發症,存活者中仍有50%以上留有殘疾,生活不能自理。骨折可導致病人殘疾,生活質量惡化,醫療費用及死亡率增加。目前,糖尿病合並骨質疏松已成為不容忽視的健康問題。

  糖尿病患者往往只重視糖尿病本身的治療,忽視了骨質疏松症的防治,而由骨折帶來的嚴重後果甚至要超過糖尿病本身。

  二、糖尿病人為何容易發生骨質疏松?

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的防治

  糖尿病人比健康人更易發生骨質疏松,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1、糖尿病時,不僅大量葡萄糖從尿中排出,鈣、磷等礦物質也隨尿大量丟失,加之糖尿病人飲食控制較嚴,不注意鈣的補充,造成“鈣負平衡”,低血鈣引起“繼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甲狀旁腺激素(PTH)分泌增多,刺激破骨細胞,使溶骨作用增強,導致骨質脫鈣及骨質疏松。

  2、成骨細胞表面有胰島素受體,胰島素對成骨細胞的正常生理功能有調節作用,糖尿病時胰島素的絕對或相對缺乏使得成骨作用減弱。另外,胰島素是促進合成代謝的激素,糖尿病人由於缺乏胰島素,骨膠原蛋白合成不足,骨基質減少,影響了骨骼中鈣的沉積,從而加重了骨質疏松。

  3、長期糖尿病引起腎功能損害時,腎髒1a—羟化酶的活性明顯降低,致使“活性維生素D”(即1,25(OH)2D3)合成減少,從而影響腸道對鈣的吸收。

  4、許多糖尿病患者並發性腺功能減退,而性激素(如雌激素、睾酮等)的缺乏又會促進和加重骨質疏松。

  5、糖尿病合並微血管及神經病變時,會影響骨的營養供給,造成骨營養障礙和骨質疏松。

  對那些已患有原發性骨質疏松的病人,再患有糖尿病將會使病情加重。

  三、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的臨床表現及診斷

  糖尿病性骨質疏松屬於“繼發性骨質疏松”,其臨床表現兼有糖尿病及骨質疏松兩方面的特點,在骨質疏松的早期,病人常無明顯症狀,隨著病情的進展,逐漸出現腰背疼痛、駝背畸形、身高變矮、四肢無力、小腿抽筋。嚴重者可出現自發性骨折或在輕微外力作用下(如咳嗽、打噴嚏、彎腰、負重、擠壓、跌倒等情況)發生骨折,骨折部位以胸腰椎、髋部及腕部等處最為多見。

  糖尿病性骨質疏松症的診斷一般並不困難,凡糖尿病患者伴有腰背疼痛、乏力、駝背、身材變矮甚至骨折等臨床症狀,提示可能存在糖尿病性骨質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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