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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限度的恢復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療中,其復位、固定、功能鍛煉這三個基本原則十分重要。熟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骨折可是不能忽視的,這真的是要引起注意的,如果治療不當還是會引起很多的並發症的。

  1.復位

  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關系,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

  2.固定

  骨折復位後,因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使其逐漸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固定方法稱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用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固定,則稱內固定。

  3.功能鍛煉

  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盡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骨折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下面將三期治療的各個主要環節和治療方法,以初期治療為重點,作以介紹。

  一、初期(正骨復位化瘀消腫期)(一)及時而良好地正骨復位;1.正復時間的選擇:只要周身情況允許,正骨復位的時間越早越好。骨折後半小時內,局部疼痛較輕,肌肉未發生痙攣,腫脹較輕,很宜復位。傷後4—6小時因局部之瘀血尚未凝結變硬,復位亦較易。時間越久,復位困難越大。一般地說,成人傷後7—10天者,均可考慮閉合手法復位。

  閉合手法正骨復位適應症:凡新傷骨折,折端有某種移位,必須予以復位,而周身與局部情況允許者,均為閉合手法整復的適應症。

  若局部腫脹甚劇,不宜立即施行正復手法者,可先予以臨時夾板固定,抬高患肢或用持續牽引,並應用活血化瘀消腫藥物(內服、外用),3—5日腫消減後,再予以整復。

  若局部皮膚已起水泡,不便整復者,可用消毒針管抽出泡液,或刺破放出。塗以龍膽紫,腫減泡愈後再予整復。

  開放性骨折,傷口甚小者,經傷口一期處理後,可作一般閉合骨折處理,予以復位(勿污染傷口)。傷口較大者,清創縫合後,矯正其主要畸形,用持續牽引或石膏托維持位置,待傷口愈合後,如骨折端仍有某種移位,仍可再予以整復,糾正移位。

  3.整復前的准備:(1)止痛與麻醉: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選擇有效的止痛或麻醉措施。傷後6—8小時者,可於局部血腫內注入適量O.5—2%普魯卡因,可以獲得滿意的麻醉效果。若傷後時間已較長,由於瘀血凝結,麻藥注入後不易擴散,所以麻醉效果較差,如分點注射恰好注射於骨折端,也可起到較好的止痛作用。

  (2)人員准備:確定主治者與助手,並作好分工。參加正復者應對傷員的全身情況、受傷機理、骨折類型、移位情況等,作全面的了解和復習,將x線片的顯示與病人實體聯系起來,仔細分析。確定該骨折需用那些整復手法以及助手的配合等。作到認識一致,動作協調,根據骨折情況,將傷員及傷肢置於恰當的位置。並作好病人的思想工作,以取得病人的密切合作。

  (3)物質准備:根據所欲整復的骨折需要,准備好所需用品,如紙殼,石膏繃帶、夾板、棉墊、扎帶、繃帶、膠布、棉花、小壓墊,以及所需要的牽引裝置等。還須根據情況,准備必要的急救用品,保障安全,以免在整復過程中發生意外。

  看了以上的介紹大家對骨折的治療應該有些了解。在不幸發生意外導致骨折的時候千萬不要著急。要對自己做好護理。及時的就醫。不要錯過最佳的治療時間。骨折是會慢慢康復的。我們在生活中還是要盡力遠離一些意外傷害。遠離骨折這種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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