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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三期飲食保養和治療

  骨折指由於外傷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質部分或完全斷裂的一種疾病。其主要臨床表現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局部腫脹和出現瘀斑,肢體功能部位或完全喪失,完全性骨折尚可出現肢體畸形及異常活動。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往往會在不經意間造成骨折,骨折後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所以了解骨折的預防工作就顯得尤其重要,這樣我們在平日裡就可以注意一些,才能有效的避免骨折的發生。

  骨折的三期飲食保養和治療:

  在全身症狀明顯的時候,應給予介於正常飲食和半流質飲食之間所謂軟飯菜,供給的食物必須少含渣滓,便於咀嚼和消化,烹調時須切碎煮軟,不宜油煎、油炸。以上是骨折病人的一般飲食原則。為了更快更好地促進骨折愈合,骨折病人還應根據骨折愈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根據病情的發展,配以不同的食物,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1-2周:受傷部位瘀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行氣消散為主。中醫認為,“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可見,消腫散瘀為骨折愈合之首要。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清淡為主,如蔬菜、蛋類、豆制品、水果、魚湯、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肥雞、炖水魚等,否則瘀血積滯,難以消散,必致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長遲緩,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在此階段,食療可用三七10克,當歸10克,肉鴿1只,共炖熟爛,湯肉並進,每日1次,連續7-10天。

骨折的三期飲食保養和治療

  2-4周:瘀腫大部分吸收,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

  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髒之類,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鈣及蛋白質。食療可用當歸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炖煮1小時以上,湯肉共進,連用2周。

  5周以上:受傷5周以後,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此為骨折後期。

  治療宜補,通過補益肝腎、氣血,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以及舒筋活絡,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恢復往日的功能。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炖水魚等,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籐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療可用枸杞子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苡米50克。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再入余2味煮粥進食。每日1次,7天為1療程。每1療程間隔3-5天,可用3-4個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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