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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後功能鍛煉有對於功能恢復

功能鍛煉是治療骨科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使患肢迅速恢復正常功能。為了更好地進行功能鍛煉,必須充分發揮病人的主觀能動性。功能鍛煉,必須按一定的方法,循序漸進,否則也可引起不良後果。

1、骨折早期,傷後1—2周內,患肢局部腫脹,疼痛,容易發生再移位。此朗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是使思肢肌肉作舒張收縮活動。前臂骨折時,可作輕微的握拳及手指的伸展活動, 上臂僅作舒縮活動,上下關節哲不活動,而身體其他各部位均應進行功能鍛煉。此期功能鍛煉的目的是促使患肢血液循環,有利於消腫,防止肌萎縮,避免關節僵硬。

2、2周以後患肢腫脹消退,局部疼痛逐漸消失,骨折端也有某種程度上的連接,骨折部日趨穩定。此時除繼續進行患肢肌肉的舒縮活動外,可在醫生指導和他人幫助下,逐步活動上下關節,動作應緩慢,活動范圍應由小到大。至接近臨床愈合時,應增強活動次數,加大運動幅度和力量,例如:前臂骨折小夾板間定時可址行伸展腕肘關節運動。

3、骨折後期:骨折愈合後,功能鍛煉主要方式是加強患肢關節的主動活動鍛煉,使各關節能迅速恢復正常活動范圍,此時如仍殘留關節鋁硬等功能障礙,功能鍛煉更應積極。配合理療,中藥熏洗,特有助於關節功能恢復。

以上所述多指非手術外出定患者的功能鍛煉,經手術內固定術瓜的情況,有一定哭別。如月襖進行了非常堅強的內團定術,則傷口愈合後就Mf進行接近正常的日常活動,關節內骨折患者內固定術後,原則上也要子期活動該關節,防止關節僵硬。

骨折後的功能鍛煉時間、形式、強度及骨折約定期復查,應該在專科醫生括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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