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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治療復位為先

  我們知道,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恢復其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療中,其復位、固定、功能鍛煉這三項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骨折示意圖

  1、復位 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外固定架復位。

  2、固定 骨折復位後,因為其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漸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上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就叫內固定。

  3、功能鍛煉 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盡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祖國醫學將其歸納為:

  ①動靜結合:固定與活動相結合;

  ②筋骨並重:骨折愈合與功能恢復並進;

  ③內外兼顧;局部治療與整體治療兼顧;

  ④醫患合作:醫療措施及調動病人的主觀能動性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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