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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發性骨關節炎的病因

  骨關節炎可以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大類。

  原發性有局部性與全身性兩種。前者以膝、髋與足部多見,後者則多見於手指與脊柱。原發性骨關節炎都發生在中年以後,而繼發性骨關節炎也可發生於年輕人。原發性骨關節炎是指關節軟骨和骨發生退行性改變的結果,用目前的方法查發病原因尚不清楚,繼發性骨關節炎系指已知有骨關節疾病,由於原有疾病不能控制或未發現而產生了骨關節炎。能產生繼發性骨關節炎的原因很多:

繼發性骨關節炎的病因 

  (1)先天性關節畸形:如關節過度活動,關節面形狀或結構異常等;

  (2)兒童期發生骨關節病:如股骨骨骺滑脫等;

  (3)外傷或機械性刺激:如骨折損傷關節面、習慣性關節脫位、半月板切除術或運動員關節外傷後遺症等;

  (4)關節內結晶沉著性疾病:如痛風、假痛風等;

繼發性骨關節炎的病因 

  (5)關節軟骨代謝病:如褐黃病等;

  (6)缺血性壞死:如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等;

  (7)關節軟骨損傷後:如類風濕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關節結核、化膿性關節炎、血友病性關節炎等。

  繼發性骨關節炎首先發生關節軟骨退行性病變,繼之受累關節局部發生類似於原發性骨關節炎的改變。與原發性者相比較,此型好發於青年人,常侵犯個別關節,以上下肢關節多見,關節症狀與原發性骨關節炎相同。因此下面所述,均為原發性骨關節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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