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大原則
1.類風濕關節炎治療方案要由患者本人和風濕科醫生共同商討制定。
2.治療的最重要目標是最大程度地長期保持良好的生活質量,需要做到:控制疼痛、炎症、僵硬、疲乏等與疾病相關的症狀;預防骨或關節破壞;恢復正常工作並參與日常活動。
3.達到上述目標最重要的方法是控制關節炎症。
4.類風濕關節炎要想取得好的結果,治療目標要清晰,要以控制疾病活動度為目標,如若未達標要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二、十條建議
1.類風濕關節炎的主要目標是達到疾病緩解。
2.臨床緩解是指因炎症導致的症狀或體征消失。
3.有些患者不能達到疾病緩解,特別是病程很長的患者,此時目標則應定為達到低疾病活動度。
4.在最終目標達到之前,應至少每3月調整1次治療方案
5.疾病活動度應定期評估並做好記錄,中重度疾病活動度患者應至少每月評估1次,低疾病活動度或病情緩解的患者可延長評估周期(如3-6月評估1次)
6.疾病活動度評估方法有多種,應當掌握包括關節檢查的評估方法,以指導臨床決策。
7.日常生活中,除了疾病活動度,還要關注關節破壞和關節活動受限。
8.理想的治療目標要在疾病的治療過程中一直堅持。
9.選擇合適的疾病活動度評估方法或治療目標時,要依據患者自身情況決定,如伴發疾病,患者意願,藥物安全問題等。
10.應當在風濕科醫生指導下合理地告知患者治療的目標,以及所采取的治療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