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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藥物化學溶解法醫治腰突症

  腰椎間盤突出症的基本療法有手術療法、保守療法和介入療法。在介入療法中,藥物化學溶解法最具代表性,該療法應用於臨床已有30年歷史。其基本設想是用化學藥物與椎間盤組織發生反應,使椎間盤中壓迫神經的組織溶解、吸收、排出,而解除神經壓迫,消除症狀。最初的溶解用藥是木瓜酶等,因其副作用大而被淘汰。60年代美國學者提出用膠原酶注射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我國於1973年也開始了膠原酶制劑基礎藥理研究,後來的研究證實,膠原酶在生理酸鹼度和溫度下,能特異性地水解天然膠原蛋白的三維螺旋結構。而膠原蛋白為人體的主要結構蛋白,在腰椎間盤中約占纖維環干重的50%,占髓核干重的20-30%。當腰椎間盤突出時,椎間盤中的水分含量下降,膠原含量增加。膠原酶溶解髓核具有較強的選擇性,它只溶解以膠原蛋白為主的髓核部分,最終產物被血漿中和吸收,從而使椎間盤的體積逐漸縮小,減輕或解除對神經組織的刺激和壓迫。但它不會溶解神經根及其附近的正常結構,具有較大的安全性。在動物實驗和人體標本中均可觀察到,椎間盤在膠原酶的作用下,變成糊狀或渣狀。該療法具有以下優點:

淺析藥物化學溶解法醫治腰突症

  1、局麻進行,操作簡單,僅需10-15分鐘,對人體安全、無毒、無不良反應;

  2、療效較好,優良率達77%;

  3、不會引起硬膜外的纖維化和瘢痕化,而硬膜外瘢痕形成是手術治療的主要並發症。

  但膠原酶溶解術的療效不是100%的,其優良率為77%,10年後復發率為23%,因此,應嚴格掌握適應症。其基本適應症為:

  1、經臨床和影象學確診為側型和外側型的腰椎間盤突出症,經三個月正規保守治療無效;

  2、手術失敗或復發;

  3、經皮切吸不全者。

  下列為膠原酶溶解的禁忌症:

淺析藥物化學溶解法醫治腰突症

  1、合並腰椎管狹窄者;

  2、患者腰椎間盤突出鈣化,游離型、脫垂型、死骨型者;

  3、馬尾神經綜合征,表現為二便障礙及機能障礙者;

  4、糖尿病、腫瘤、精神病、神經官能症及嚴重的器質性疾病及藥物過敏者;

  5、孕婦及14歲以下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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