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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通常會哪些常見表現 骨折病人各個時期的飲食

  所謂骨折,顧名思義,就是指骨頭或骨頭的結構完全或部分斷裂。多見於兒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也時有發生。病人常為-個部位骨折,少數為多發性骨折,經及時恰當處理,多數病人能恢復原來的功能,少數病人可留有不同程度的後遺症。

  骨折系指由於外傷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質部分地或完全地斷裂的一種疾病。其主要臨床表現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局部腫脹和出現瘀斑,肢體功能部位或完全喪失,完全性骨質尚可出現肢體畸形及異常活動。針灸主要用於閉合性骨折。

  盡管中醫學對骨折早有認識,如甲骨文已有“疾骨”、“疾胫”等病名。但關於針灸治療骨折,在古醫籍中未見記載。現代有關臨床報道,首見於六十年代[1]。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起,針灸已較廣泛地應用於骨折及其相關病症的治療,諸如矯治骨折後的外翻畸形、骨折手術時的針刺麻醉以及治療脊髓折所至的截癱等。

  實踐證明,針灸不僅可以治療四肢長骨干骨折,對股骨頸骨折相體骨折等也有較好的效果。穴位刺激方法上,除傳統針灸外,尚有電針、拔罐以及激光穴位照射等。當然,針灸僅是中西醫治療骨折中的一個方面,一般要求在整復及固定之後才能進行針灸轉子間骨折可因間接暴力或直接暴力作用引起,在跌倒時,身體發出旋轉,在過渡外展或內收位著地,或跌倒時側方倒地,大轉子直接撞擊,均可發生轉子間骨折。

骨折通常會哪些常見表現 骨折病人各個時期的飲食

  骨折通常會有哪些常見表現呢

  一、全身表現:

  (1)休克:對於多發性骨折、骨盆骨折、股骨骨折、脊柱骨折及嚴重的開放性骨。患者常因廣泛的軟組織損傷、大量出血、劇烈疼痛或並發內髒損傷等而引起休克。

  (2)發熱:骨折處有大量內出血,血腫吸收時,體溫略有升高,但一般不超過,開放性骨折體溫升高時,應考慮感染的可能。

  二、局部表現:骨折的局部表現包括骨折的專有體征和其他表現。

  骨折的專有體征:

  (1)畸形:骨折段移位可使患肢外形發生改變,主要表現為縮短;

  (2)異常活動:正常情況下肢體不能活動的部位,骨折後出現不正常的活動。

  (3)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折後,兩骨折端相互摩擦時,可產生骨擯音或骨擦感。

  以上三種體征只要發現其中之一,即可確診,但未見此三種體征者,也不能排除骨折的可能,如嵌插骨折、裂縫骨折。

  骨折康復期間各個時期的飲食要點

  骨折病人還應根據骨折愈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根據病情的發展,配以不同的食物,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1、早期(1-2周):受傷部位瘀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行氣消散為主。中醫認為,"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可見,消腫散瘀為骨折愈合之首要。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清淡為主,如蔬菜、蛋類、豆制品、水果、魚湯、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肥雞、炖水魚等,否則瘀血積滯,難以消散,必致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長遲緩,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在此階段,食療可用三七10克,當歸10克,肉鴿1只,共炖熟爛,湯肉並進,每日1次,連續7-10天。

  2、中期(2-4周):瘀腫大部分吸收,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髒之類,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鈣及蛋白質。食療可用當歸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炖煮1小時以上,湯肉共進,連用2周。

  3、後期(5周以上):受傷5周以後,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此為骨折後期。治療宜補,通過補益肝腎、氣血,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以及舒筋活絡,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恢復往日的功能。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炖水魚等,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籐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療可用枸杞子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苡米50克。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再入余2味煮粥進食。每日1次,7天為1療程。每1療程間隔3-5天,可用3-4個療程。

  由於骨折病人大多行動不便,所以飲食調理很重要,直接關系到病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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