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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骨折傷員時注意什麼

概 述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遭到破壞,即稱為骨折。經及時恰當處理,多數病人能恢復原來的功能,少數病人可遺留有不同程度的後遺症。發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直接暴力,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骨折,使受傷部位發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軟組織損傷,如車輪撞擊小腿。二是間接暴力,如從高處跌落足部著地時,軀干因重力關系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的椎體發生壓縮性或爆裂骨折。最後一種是積累性勞損,長期、反復、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骨折。

步驟/方法:

1骨折發生後,應當迅速使用夾板固定患處。如果不固定,讓骨折部位亂動,有可能操作神經血管,造成麻痺。但是,骨折時,由於局部有內出血而不斷腫脹,所以不應固定過緊,不然會壓迫血管引起淤血。

2可以用木板附在患肢一側,在木板和肢體之間墊上棉花或毛巾等松軟物品,再用帶子綁好。松緊要適度。木板要長出骨折部位上下兩個關節,做超過關節固定,這樣才能徹底固定患肢。如果家中沒有木板可用樹枝、擀面杖、雨傘、報紙卷等物品代替。

3經過現場緊急處理後,應將傷者迅速、安全地轉運到醫院進一步救治。轉運傷者過程中,要注意動作輕穩,防止震動和碰撞傷處,以減少傷者的疼痛。同時還要注意傷者的保暖和適當的體位,昏迷傷者要保持呼吸道暢通。

4椎骨骨折傷者的頭須放正,兩旁用沙袋將頭夾住,不能讓頭隨便晃動。脊柱骨折或頸部骨折時,除非是特殊情況,如室內失火,否則應讓傷者留在原地,等待攜有醫療器材的醫護人員來搬動。

注意事項:

在搬運傷者時,不可采取一人抱頭、一人抱腳的抬法,也不應讓傷者屈身側臥,以防骨折處錯移、摩擦而引起疼痛和損傷周圍的血管、神經及重要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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