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的連續性或完整性中斷稱骨折。
引起骨折的原因有哪些?
1.直接暴力
在暴力直接作用的部位發牛骨折,可合並軟組織損傷,亦可有僕放性傷口,如石坎撞擊小腿,致使胫、腓骨骨折。
2.間接暴力
暴力通過傳導、桿桿或旋轉作用,在作用點的遠處發生骨折,如跌倒時於掌撐地可發生鎖骨骨折。
3.牽拉暴力
因肌肉突然猛烈收縮,將肌肉附著處的骨質撕脫,如滑倒時股四頭肌猛烈收縮,引起骸骨骨折。
4.長期勞損
長期、反復的慢性血人,集中任骨銷的義一點上發生骨折,如遠距離行軍引起第第三躍骨骨折,義稱疲勞性骨折。
5.骨骼病變
骨骼本身材病變.較小的外力即可引起骨折,如骨髓炎、骨腫瘤並發骨折,稱病理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