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頗為常見的外傷。要使斷了的骨頭長好,恢復原有的支撐、保護運動功能,首先要將斷端接起來,對好位置,醫學上稱之為復位。可想而知,復位越好,越利於骨折處骨頭的生長愈合,將來功能也越好。
復位的基本方法有兩種,即手法復位和手術復位。前者由醫生運用牽、拉、端、提、擠、按、旋轉等手法技巧,將斷骨復位;後者則是切開皮肉,在直視下將斷骨對好,並用板、釘等接骨材料將其牢固固定。
手法復位對身體干擾小,痛苦輕,愈合好,但由於隔著皮肉,復位效果常不夠理想。因此,在許多情況下需要進行手術治療,這種手術稱為切開復位內固定或切開整復內固定。
到底選擇哪種治療方法無疑應從病人利益出發,力爭效果好、痛苦小、花錢少。但在市場經濟社會裡,“經濟效益”可能左右醫生治療方案:有些本來采取手法復位即可治愈的患者卻被推上了手術台:有些醫院或醫生明明缺乏手術條件和技術,卻將本該開刀的病人攬下來,勉強施行非手術治療,贻誤了手術機會。也有些病人,特別是工傷、交通事故骨折病人,本來適合手法復位治療,只是由於缺乏醫學常識,看了x光片,發現沒有嚴絲合縫地對好,再三要求開刀。
在回答“哪些骨折該開刀”前,首先要弄清楚骨折復位的兩種標准:
一是解剖復位,即將斷了的骨骼嚴絲合縫地完全對位,除了骨折線以外,通過x光照片看起來和沒有骨折前一模一樣;
二是功能復位,意思指骨折雖然對得差一些,但同樣能長好,且對以後的關節活動及負重功能影響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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