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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康復治療准則與方法

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的中斷稱為骨折。骨折可由直接暴力、間接暴力、肌肉拉力或積累勞損或骨骼疾病引起。骨折的處理三大要素是復位、固定、功能鍛煉。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骨折患者如何康復治療。

一、局部軟組織損傷的治療

1.物理療法:

(1)傷後12〜24小時內:主要治療目標是消炎止痛,常用的措施是“R1CE”常規處理,即局部休息(R)、冰敷(1)、加壓包扎(C)及抬高患肢(E)。局部冷療可止血、消腫、鎮痛,切忌揉捏損傷部位及熱敷,以免加重出血及損傷。可予調制中頻療法以鎮痛。冷療和調制中頻療法可以每天數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

(2)傷後24〜48小時後:可進行熱療,如超短波療法、石蠟療法、濕熱敷、超聲波療法、小劑量的氦氖激光局部照射治療、溫熱低周波、調制中頻、經皮神經電刺激等治療以消腫、消炎、鎮痛、改善局部血液循環、減輕粘連。每天一次到多次,每次不超過15〜30分鐘。

(3)發展為慢性損傷後:可予直流電碘離子導入及調制中頻、超短波療法,局部壓痛明顯者可予以局部封閉治療。

2.藥物治療:

急性期疼痛明顯,予鎮痛藥物以緩解症狀,配合活血化淤藥物以改善血液循環,促進組織修復。

3.運動治療:

急性期疼痛劇烈,應局部制動,減少肌肉活動。急性期過後可酌情進行相應肌肉及關節的活動,以改善血液循環,恢復關節活動范圍及肌力。早期活動以不痛為原則,後期為了克服關節活動障礙可以有輕度疼痛。

4.手術治療:

韌帶、肌肉、肌腱完全斷裂以手術修復為首選,術後盡早進行物理治療及運動治療。不完全斷裂不一定需要手術修復。不同部位的韌帶損傷運動治療的時機有所差異。康復治療的原則是在適當保護下早期運動,以避免並發症的發生。

二、促進骨折愈合的治療

1.物理療法:

(1)熱療:任何熱療都可以促進骨折愈合,沒有金屬內固定時首選超短波,每日一次至多次,每次20〜30分鐘。其他熱療法也可以使用。微電流療法,磁場療法也可以使用。

(2)間歇性壓力治療、按摩等等。

2.運動療法:

(1)傷後1〜2周:在骨折遠端按摩和肌肉等長收縮活動。

(2)傷後2周.臨床骨折愈合期,進行肌肉等長收縮和未固定關節的伸屈活動,逐步開始骨折局部上、下關節的“順重力活動”。下肢骨折在內、外固定的保護下,持拐下地適當負重步行的時機視骨折的類型而定,單純橫斷骨折可以在骨科醫生同意下很早開始。

三、骨折臨床愈合-骨痂塑型期以抗阻活動和加強關節活動范圍為主。

四、促進功能恢復的治療

1.關節活動度的維持及恢復:

主動運動,被動運動,助力運動,關節松動。被動運動禁止沖擊性或暴力性牽拉,以免導致新的損傷,早期活動應在無痛或微痛的范圍內進行。後期為了矯治攣縮則以能夠耐受的疼痛為限,防止暴力再損傷。治療方式為治療師操作或持續被動運動(CPM)。

2.肌力的維持及恢復:

抗阻練習,按漸進抗阻練習的原則作等長、等張或等速練習,肌力練習不能有超,過24小時的疼痛。水中運動、低頻沖電刺激、按摩也是配合運動治療,恢復肌力的有效方法。

總體治療原則:改善局部營養代謝,消除腫脹,促進骨與軟組織的修復;防止並發症的發生。在不影響骨折固定的前提下,早期進行軟組織的舒縮活動,以避免肌肉萎縮、關節攣縮和骨質疏松等並發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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