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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鍛煉促進骨折恢復

骨折是指由於外傷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質部分或完全斷裂的一種疾病。其主要臨床表現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局部腫脹和出現瘀斑,肢體功能部位或完全喪失,完全性骨折尚可出現肢體畸形及異常活動。

骨折的恢復是由骨膜完成的,但成骨細胞生長有一定的周期,所以不可著急,需靜靜修養。另外,適當的鍛煉也可以促進骨折的愈合。

早期合理的功能鍛煉,可促進患肢血液循環,減少肌肉萎縮,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關節僵硬,促進骨折愈合。所以,被固定的肢體,均要作適當的肌肉收縮和放松鍛煉。對於沒有固定的關節,應及時鼓勵病人作主動的功能鍛煉,當骨折端已達臨床愈合就逐漸加強負重鍛煉。

臨床上功能鍛煉有兩種形式:主動運動與被動運動。

(一)主動運動

主動運動是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根據病人的活動能力,在不影響骨折斷端移位的前提下,盡早進行肌肉收縮放松運動及未固定關節的各向運動,來促進血液循環,增強體質,減輕創傷對全身反應,防止關節僵硬,因此主動運動應自始至終貫串在整個骨折修復過程中。

(二)被動運動

1.按摩:適用於骨折斷端有腫脹的肢體,通過輕微按摩幫助腫脹消退。

2.關節被動活動:骨折固定初期,少數病人因懼怕疼痛不敢作主動鍛煉,宜在醫務人員幫助下進行輔助性活動,促使病人更好地作主動鍛煉。對早日消除腫脹,防止肌肉萎縮粘連,關節囊攣縮有一定作用,但操作時要輕柔,不使骨折再度移位和加重局部創傷。

此外,功能鍛煉還須注意以下事項

1.功能鍛煉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

2.功能鍛煉應根據骨折的穩定程度,可從輕微活動開始逐漸增加活動量和活動時間,不能操之過急,若驟然作劇烈活動而使骨斷端再移位,同時也要防止有些病人在醫務人員正確指導下不敢進行鍛煉,對這樣的病人應作耐心說服工作。

3.功能鍛煉是為了加速骨折愈合與恢復患肢功能,所以對骨折有利的活動應鼓勵病人堅持鍛煉,對骨折愈合不利的活動要嚴加防止,如外展型肱骨外科頸骨折的外展活動,內收型骨折的內收活動,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的伸直活動,屈曲型骨折的屈曲活動,前臂骨折的旋轉活動,胫腓骨干骨折的內外旋轉活動,桡骨下端伸直型骨折的背伸撓屈活動等都應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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