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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原因可引起骨折?

  造成骨折的原因有許多,大致可分為兩大種:一種是暴力引起的骨折,另一種是病理性骨折。例如骨腫瘤、骨結核、佝偻病等病人,骨頭本身已有病變,此時輕微外傷即可造成骨折,有時甚至日常生活,如開窗等簡單動作也可造成骨折。暴力可分為直接、間接、肌肉牽拉和積累性四種,直接暴力如車禍、打擊、機器絞軋、火器傷等均可造成骨折。

  間接暴力是人跌倒時,手掌撐地而引起暴力作用點之上即手腕、肘關節或其他部位的骨折,也稱之為傳導暴力,即暴力傳導到其它部位引起了骨折。

什麼原因可引起骨折?

  肌肉牽拉暴力也可引起骨折,由於肌肉不協調或突然地劇烈收縮和牽拉引起的骨折,如有時掰手腕,突然肌肉收縮引起的骨折。還有一種積累性暴力引起的骨折,例如長距離的跑步或行軍,造成了疲勞性骨折,它是由於多次的暴力或暴力的積累性作用造成的。明白了骨折的原因,對於預防骨折和診斷、治療骨折均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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