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是由於縱向前屈壓縮暴力所致。
(二)發病機制
主要由縱向前屈壓縮暴力所致,視椎體前緣壓縮程度不同,所引起的局部病理解剖改變也不一樣,輕型者少有繼發性改變,60%~70%的病例屬於本型,此外,少數椎體嚴重壓縮者,棘突間隙呈楔形增寬及椎體的楔形壓縮可引起明顯的椎節不穩定征。
甚至繼發椎節後方小關節咬合變異(半脫位)及脊髓受牽拉,並可出現脊髓前中央動脈症候群,此時損傷已從單純的前柱波及中柱及後柱,屬三柱損傷,多見於頸5,6椎節,其次是頸4,7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