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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醫藥治療骨折

  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現是傷後出現局部變形、肢體等出現異常運動、移動肢體時可聽到骨擦音,此外,傷口劇痛,局部腫脹、淤血,傷後出現運動障礙。

  出現外傷後盡可能少搬動病人,如須搬動必須動作謹慎、輕柔、穩妥,以不增加病人痛苦為原則。

如何醫藥治療骨折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恢復其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療中,其復位、固定、功能鍛煉這三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第一步、復位: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外固定架復位。

  第二步、固定:骨折復位後,因為其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漸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上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就叫內固定。

如何醫藥治療骨折

  第三步、功能鍛煉: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盡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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