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固定技術在急救中占有重要位置,及時、正確的固定,對預防休克,防止傷口感染,避免神經、血管、骨骼、軟組織等再遭損傷有極好作用。
急救固定器材院外急救骨折固定時,常常就地取材,如各種2—3 厘米厚的木板、竹竿、竹片、樹枝、木棍、硬紙板、槍支、刺刀,以及傷者健(下)肢等,均可作為固定代用品。 頸椎骨折固定使傷者的頭頸與軀干保持直線位置;將木板放置於頭至臀下,用棉布、衣物等,將傷者頸、頭兩側墊好,防止左右擺動;然後用繃帶或布帶將額部、肩和上胸、臀部固定於木板上,使之穩固。 鎖骨骨折固定用繃帶在肩背做8字形固定,並用三角巾或寬布條系於頸部吊托前臂。 肱骨骨折固定 用代用夾板2—3塊固定患肢,並用三角巾、布條將其懸吊於頸部。 前臂骨折固定選用兩塊木板,長度要超過肘關節,分別置於前臂掌、背兩側,然後用布帶或三角巾捆綁托起。 股骨骨折固定選用木板兩塊,將大腿小腿一起固定。置於大腿前後長達腰部,並將踝關節一起固定,以防這兩部位活動引起骨折錯位。 小腿骨折固定腓骨骨折在沒有固定材料的情況下,可將患肢固定在健肢上。 骨折固定五大策略: 1.遇有呼吸、心跳停止者先行心肺復蘇術;出血休克者先止血,病情有根本好轉後進行固定。 2.院外固定時,對骨折後造成的畸形禁止整復,不能把骨折斷端送回傷口內,只要適當固定即可。 3.代用品的夾板要長於兩頭的關節並一起固定。夾板應光滑,夾板靠皮膚一面,最好用軟墊墊起並包裹兩頭。 4.固定時應不松、不緊而牢固。 5.固定四肢時應盡可能暴露手指(足趾),以觀察有無指(趾)尖發紫、腫脹、疼痛、血循環障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