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復位不良而未愈合的陳舊性骨折,可先按新鮮骨折治療。
2.骨折畸形愈合:骨折斷端在錯位情況下愈合者為畸形愈合。14歲以下兒童,除旋轉和嚴重成角畸形外,輕度畸形,隨生長發育,常能自行矯正。年齡越小對畸形的矯正能力越強,骨塑形力越好,可不必進行處理,但要向患兒家長解釋清楚。
如畸形嚴重,影響肢體功能者,不論年齡大小,均應及早治療。矯正畸形前應注意鄰近關節的功能,以及是否有繼發代償性畸形出現。對於多年畸形已有代償適應者,應慎重考慮是否應當再作治療。矯正短縮畸形或成角畸形時,應注意軟組織情況,防止發生血管痙攣和神經損傷。
(1)手法或手術折骨術:依畸形愈合的畸形大小、部位、時間及愈合的堅固程度來決定用手法或手術折骨。如在傷後3月就診,畸形嚴重,又在骨干部位,愈合尚不堅固時,可試行麻醉下手法折骨術,變陳舊骨折為新鮮骨折,再按照新鮮骨折處理。
對受傷時間已超過3個月,骨折已堅固地骨性愈合,不能用手法折斷者,最好用手術方法,將骨性愈合的上下骨折斷端鑿開,但不要將骨折斷端鑿碎,骨干部的新生骨癡不要鑿去,使骨折斷端游離。縫合切口後行外固定或骨牽引。
肱骨干骨折成角和旋轉畸形愈合,很少有重疊,折骨後石膏外固定即可。嚴重重疊畸形者則術後用尺骨鷹嘴突骨牽引。
前臂尺、撓雙骨折單純成角畸形愈合者,折骨後,石膏外固定。同時有旋轉及重疊移位者,應手術切開內固定。
股骨干和胫腓骨干陳舊骨折,手法或手術折骨後,應先用骨牽引法進行復位。股骨干骨折用股骨髁上或胫骨結節骨牽引,胫排骨干骨折用胫骨下端或跟骨牽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