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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有何危害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與其病情的輕活總有很大關系。從類風濕病的預後來看,約20%的病例經過短期的病變活動後,不留任何後遺症而緩解;約25%的病例病變緩解後只留輕度後遺症;約45%的病例關節部位炎症持續活動,終至發展成不同程度的關節畸形,不到10%的病例為重症,最終發展成完全殘疾,不得不臥床或靠輪椅生活。

  而對有嚴重後遺症及完全殘疾的患者來說,一旦患了類風濕性關節炎,一定要積極治療,同時要注意日常生活的調護,加強運動,積極配合治療,促進疾病盡快緩解,盡量不留後遺症或少留後遺症,將疾病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類風濕性關節炎有什麼危害呢?如果你到中美洲和地中海沿岸的國家、印度及位於北極圈的芬蘭等地方去看看,了解那裡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病人的狀況,它的危害性就會給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類風濕性關節炎有何危害

  第一、關節腫痛是每一個病人都會有的。疼痛程度因病情的輕重而異,有的在關節活動時疼痛,甚者作細小的輕微動作就疼痛;有的在休息時也覺疼痛,持續的疼痛嚴重影響患者的睡眠。疼痛的部位也相當廣泛,幾乎任何關節都可受侵犯,連下颌關節也在內。全身關節一動就痛或持續疼痛給患者的精神和體力帶來極大的損耗。

  第二、由於類風濕的主要病變是類風濕的滑膜發炎,並產生富有血管的肉芽組織(血管翳)破壞關節軟骨,久之,使上下兩個關節面互相融合在一起,發生關節強直。發病過程中,由於疼痛,不注意正確的姿勢,可發生各種關節畸形。另外,由於關節的腫痛和運動受限,關節附近的肌肉可發生僵硬和萎縮。關節的強直和畸形,肌肉的僵硬和萎縮,均可造成不同程度的殘廢,終至關節活動度受到明顯限制,甚至關節不能活動,不僅影響患者的工作勞動,最終使患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且使患者生活不能自理,降低了生活質量,同時也給患者的家屬帶來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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