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骨折傷筋的治療需要100天的時間,這句民間說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治療不等於靜養,有些骨折病患手術後就再也沒有去醫院復診,更別提復健,結果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期,反而釀成殘疾的苦果。
硚口的王婆婆年前不慎摔倒,桡骨遠端粉碎性骨折,手術成功出院後,將醫生及時復診的交代忘在腦後,過了一個月才想起到醫院復查。醫生拆除石膏檢查發現她的手腕已經僵硬,腕關節完全不能活動。
武漢市普愛醫院手外科主任邢丹謀介紹,手外科患者術後不按時復診,可能會出現肢體腫脹、疼痛、感染、關節僵硬、再發骨折、肌腱損傷修復後粘連或再次斷裂等不良後果。由於手外傷與骨折需較長時間治療與康復,患者不可能一直住院直到完全康復,復診就成為住院治療的一種延續。“常規手術後兩周即要求患者每周復查一次,直至術後兩個月才開始逐漸延長復診的間隔時間。”
邢丹謀提醒,手外科骨折病人術後不能絕對靜養,而應動靜結合,肩、肘、腕及手部各個小關節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循序漸進的功能鍛煉,這樣既不會因過度保護固定導致關節僵硬、組織粘連而影響康復進程,也不至於因冒進造成修復組織二次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