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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治療方法

   骨折的詳細治療:

    1.骨折愈合過程     骨折的愈合過程可分血腫機化期、骨痂形成期和骨痂塑形期三個階段。     骨折臨床愈合標准:臨床愈合是骨折愈合的重要階段,此時病人已可拆除外固定,通過功能鍛煉,逐漸恢復患肢功能。其標准為:①局部無壓痛及縱向叩擊痛;②局部無反常活動;③X線片顯示骨折處有連續性骨痂,骨折線已模糊;④拆除外同定後.如為上肢能向前平舉1kg重物持續達1分鐘;如為下肢不扶拐能在平地連續步行3分鐘,並不少於30步;⑤連續觀察2周骨折處不變形。檢查肢體反常活動和肢體負重情況時應予慎重,不宜於解除固定後立即進行。     2.骨折的急救     骨折急救的目的是用最為簡單而有效的方法搶救生命、保護患肢、迅速轉運,以便盡快得到妥善處理。     (1)搶救休克首先檢查病人全身情況,如處於休克狀態,應注意保溫,盡量減少搬動,有條件時應立即輸液、輸血,合並顱腦損傷處於昏迷狀態者,應注意保持呼吸道通暢。     (2)包扎傷口:開放性骨折,傷口出血絕大多數可用加壓包扎止血。大血管出血加壓包扎不能止血時,可采用止血帶止血,並應記錄所用壓力和時間。創口用無菌敷料或清潔布類予以包扎,以減少再污染。若骨折端已戳出傷口,並已污染,又未壓迫重要血管、神經者,不應將其復位,以免將污物帶到傷口深處。應送至醫院經清創處理後,再行復位。若在包扎時,骨折端自行滑入傷口內,應做好記錄,以便在清創時進一步處理。     (3)妥善固定:固定是骨折急救的重要措施。凡疑有骨折者,均應按骨折處理。閉合性骨折者,急救時不必脫去患肢的衣褲和鞋襪,以免過多地搬動患肢一增加疼痛。若患肢腫脹嚴重,可用剪刀將患肢衣袖和褲腳剪開,減輕壓迫。骨折有明顯畸形,並有穿破軟組織或損傷附近重要血管、神經的危險時,可適當牽引患肢,使之變直後再行固定。     3.治療要點     治療骨折有三大原則,即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     復位與固定     (1)手法復位與外固定:     ①手法復位     時機:復位越早越好,因數小時之後患處腫脹漸加重,造成一定復位難度。但對復雜性損傷,因全身情況不好或局部損傷不能及時復位時,可臨時固定制動,待條件成熟再處理骨折。注意延遲復位一般不要超過1~2周。     方法:先用麻醉(多用局麻)解除疼痛,然後置患肢各關節於肌肉松弛位,沿肢體縱軸牽引骨折遠端;並保持骨折近端的有效對抗牽引,使骨折的重疊、成角、旋轉等移位初步矯正。掌握以骨折遠段(活動端)去對骨折近段(固定端)的原則,采用與骨折發生機理相反的手法達到理想整復。最後,必須經X線檢查復診。     標准:理想的復位是解剖復位,即兩骨折端接觸面(對位)和兩骨折端在縱軸線上的關系(對線)完全良好,恢復了正常解剖關系。但並非所有骨折都能達到解剖復位;反復的操作常加重局部損傷或引起嚴重並發症。故功能復位也是可以的,即兩骨折端對位欠佳,但對線基本良好,愈合後肢體功能正常。     ②外固定     小夾板固定:用有彈性的柳木板、竹板或塑料板預制成與肢體各部位大小相應的規格不同的小夾板。以繃帶將其捆縛於骨折肢體的四周部位,並在其下墊以適當的軟質固定墊。此法主要適用於四肢長骨的較穩定骨折,但用於股骨干骨折及其他不穩定骨折時常需配合牽引方法。優點是固定范圍不包括骨折處的上、下關節,利於早期功能鍛煉;缺點是綁扎太松易致骨折移位甚或畸形愈合,綁扎太緊影響肢體血運甚或發生缺血性肌攣縮。     石膏繃帶固定:石膏繃帶浸水後制成多層重疊的石膏托或反復纏繞於骨折肢體外周而成圓筒形,按肢體形態塑形後約10~20分鐘即凝固為硬殼;廣泛使用於骨折、關節脫位、軟組織損傷的治療及畸形的預防和矯正等。優點是可按肢體形狀塑形,固定可靠;缺點是無彈性,不能隨肢體腫脹增減而調節松緊度,也不宜加用固定墊;同定范圍較大,不利於肢體功能鍛煉。 石膏繃帶固定   其他:有各種支架(上肢外展架、脊柱支架、頸托等);小鋁板用於指(趾)固定,小巧可靠。     (2)持續牽引:常用於手法復位有困難或夾板、石膏固定有困難者。持續牽引有皮牽引和骨牽引兩種方法。前者是用寬膠布粘貼在患肢皮膚或使用預制的牽引帶而掛上重量作牽引,後者是通過貫穿在骨組織內的鋼針作牽引,兩者均需要相應的滑輪裝置。     (3)切開復位與內固定:有些特殊情況不得不考慮手術治療,如骨折端有肌肉等軟組織嵌入者、有較大肌肉附著的撕脫骨折,關節內骨折、合並重要血管或神經損傷的骨折、陳舊性骨折或骨折不愈合、手法復位及持續牽引失敗的骨折等。方法是手術切開後直視下骨折復位,同時使用對人體組織無不良刺激的金屬內固定物,如髓內針、螺絲釘、接骨鋼板等。對骨不愈合等情況還可作自體或異體骨片移植。     手術治療的優點是復位准確,固定牢靠。但有嚴重缺點:①手術損傷骨折周圍軟組織及骨膜,使局部血供破壞而致不同程度愈合障礙;②使骨折開放,可能致感染;③骨折愈合後常需二次手術去除內固定物。     (4)其他方法:     ①手法復位與內固定,用於某些手法復位後必須嚴格固定的骨折,如股骨頸內收型骨折常用多針內固定,兼取了手法復位和內固定兩者的優點。     ②經皮穿針骨外固定,是介於內固定與外固定之間的一種方法。新型外固定器具有復位和固定雙重作用。功能鍛煉骨折復位與固定後,為促進愈合和肢體功能恢復,應根據骨折愈合的不同階段,指導病人按一定方法循序漸進地進行功能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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