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骨折是指由於外傷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質部分或完全斷裂的一種疾病。其主要臨床表現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局部腫脹和出現瘀斑,肢體功能部位或完全喪失,完全性骨質尚可出現肢體畸形及異常活動。下面就介紹一下骨折復位的方法是什麼?
骨折復位的方法包括:
一、牽引復位
牽引既可用為復位的方法,又是維持復位的措施。主要用於手法牽引不能復位、或復位後不穩定的骨折。
二、手法復位
治療骨折方法中,手法復位應用最廣泛,也較安全。復位後,必須認真地檢查患肢骨折部的外形、長短,是否已恢復正常。在給予適當有效的外固定後,進行X線透視或攝片,以確證復位結果。如復位不良,根據需要,再予以矯正。
三、切開復位
切開復位是骨折不愈合的重要原因,應慎重選擇,必須嚴格掌握適應證,防止濫用。
如下幾種情況可做為切開復位的參考指征:
1.累及關節面的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關節面良好對位者。
2.骨折後,因附著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縮,使骨片移位,不易對合者。
3.骨折端剪式傷力大,血液供應差,骨斷端需要嚴格固定才能愈合者,如股骨頸囊內骨折。
4.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復位困難者。
5.長骨骨干不穩定性骨折,手法復位不滿意,又不宜應用牽引方法治療者,而用內固定又有較好的療效。
6.骨折伴有肢體主要血管斷裂,治療中應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體斷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