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由於外傷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質部分或完全斷裂
二、發病機制: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骨折,則往往使受傷部位發生骨折,常伴有不同程度軟組織破壞。
(2)間接暴力
間接暴力作用時通過縱向傳導、槓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
(3)積累性勞損
長期、反復、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