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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病人的康復鍛煉

  骨折治療的步驟是:復位、固定、功能鍛煉。對於功能鍛煉,許多骨科病人及家屬不理解,也常常不重視。創傷骨科治療工作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部位盡快恢復正常功能。要想盡快達到這一目的,就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科學的、多種形式的功能鍛煉,才能使病人減少並發症,順利愈合。

  1.骨科病人功能鍛煉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早期、中期和後期

  (1)早期鍛煉:早期的鍛煉是指病人受傷後2周以內。這個階段受傷肢體一般都有腫脹明顯、疼痛等症狀。骨折斷端雖然復位但沒有愈合,很不穩定,容易再發生移位,這時鍛煉重點應放在肌肉鍛煉上。具體做法是:在關節活動的情況下主動地進行肌肉的收縮和舒張。上肢肌肉的鍛煉是用力握拳和充分屈伸活動手指,反復交替進行;下肢肌肉的鍛煉是收縮和放松股四頭肌,用力使踝關節跖屈,背伸及伸屈活動足趾,早期鍛煉能促使受傷肢體消腫。

  (2)中期鍛煉:中期的鍛煉是指病人受傷後3~6周內,這個階段受傷肢體腫脹逐步消失,骨折處的骨痂已逐步形成或成熟,骨折斷端已比較穩定,接近1期臨床愈合。這個時期應該在保證繼續肌肉鍛煉的前提下開始做較大幅度的關節活動,以逐步恢復肢體的功能。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關節活動不能太劇烈,同時要限制各種不利於骨折連接和穩定的活動。

  (3)後期鍛煉:所謂後期是指病人骨折已達1期臨床愈合,外固定一般已經拆掉,關節活動范圍也已逐漸恢復正常。這階段鍛煉的重點應放在肌肉和關節的全面協調鍛煉上,逐步全面恢復機體的功能。

骨折病人的康復要領

  2.骨折病人功能鍛煉要點

  在骨折的修復過程中,只有使肢體關節進行適當的活動,采取動靜結合進行功能鍛煉才能促進骨折的修復。功能鍛煉分為主動鍛煉和被動鍛煉兩種。

  主動鍛煉:在鍛煉的過程中,發揮骨折病人的主觀能動性,以自己鍛煉為主。如上肢肱骨干骨折固定後,進行功能鍛煉時,應從手指的伸屈和握拳活動開始,逐步加強肌肉的收縮,兩星期後進行上、下關節的活動。

  被動鍛煉:是指骨折病人固定後不能自己有效地進行主動鍛煉,必須由醫護人員或親屬幫助病人進行功能鍛煉。如因脊髓或周圍神經損傷,長期不恰當的外固定或患者懼怕疼痛不敢活動所致的關節僵硬,可進行被動功能練習。

  鍛煉的方法又可分為持重性和非持重性鍛煉。非持重性鍛煉一般指在骨折臨床愈合前,如指(趾)伸屈等。持重性鍛煉指在骨折臨床愈合後進行,如上肢捏拿物品、下肢負重行走。有的骨折可在外固定保護下進行,如小腿胫腓骨骨折,行外固定架固定後,即可下地行走鍛煉,有利於骨折的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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