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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術後功能鍛煉簡介

  骨折早期

  傷後1-2周內,傷肢腫脹疼痛,骨折端不穩定,容易再移位。此期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是患肢肌肉舒縮運動,如前臂骨折時做握拳和手指屈伸活動,股骨骨折做股四頭肌舒縮運動,原則上骨折部上、下關節不活動,身體其他部位均應進行正常活動。此期間功能鍛煉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患肢血液循環,以利消腫和穩定骨折。

  骨折中期

  傷後2周後傷肢腫脹消退,疼痛減輕,骨折端纖維連接,並逐漸形成骨痂,骨折部趨於穩定。此期鍛煉的形式除繼續增強患肢肌肉舒縮活動外,在醫護人員或健肢的幫助下逐步恢復骨折部上、下關節的活動,並逐漸由被動活動轉為主動活動。傷後5-6周,骨折部有足夠的骨痂時,可以進一步擴大活動范圍和力量,防止肌肉萎縮,避免關節僵硬。

骨折術後功能鍛煉簡介

  骨折後期

  傷後6-8周骨折臨近愈合後,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是加強患肢關節的主動活動和負重鍛煉,使各關節迅速恢復正常活動范圍和肢體正常力量。

  功能鍛煉以恢復肢體的固有生理功能為中心。上肢要圍繞增強手的握力進行活動,下肢重點在訓練負重行走能力。

  功能鍛煉不能干擾骨折的固定,更不能做不利於骨折愈合的活動,如外展型肱骨外科頸骨折不能做上肢外展運動、內收型肱骨外科頸骨折不能做上肢內收運動、尺桡骨干骨折不能做前臂旋轉活動、痙腓骨干骨折不能做足的內外旋轉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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