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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性骨折應盡早手術治療

  凡骨折時,合並有覆蓋骨折部位的皮膚及皮下軟組織損傷破裂,使骨折斷端和外界相通者,稱為開放性骨折。

  開放性骨折的具體表現

  一.全身表現

  (1)發熱症狀:骨折後一般體溫正常,出血量較大的骨折,血腫吸收時,體溫略有升高,但一般不超過38℃,開放性骨折體溫升高時,應考慮感染的可能。

  (2)產生休克症狀:骨折所致的休克主要原因是出血,特別是骨盆骨折、股骨骨折和多發性骨折,其出血量大者可達2000ml以上。嚴重的開放性骨折或並發重要內髒器官損傷時亦可導致休克。

開放性骨折應盡早手術治療

  二.局部表現

  為局部疼痛、腫脹和功能障礙。骨折時,骨髓、骨膜及周圍組織血管破裂出血,在骨折處形成血腫,以及軟組織損傷所致水腫,使患肢嚴重腫脹,甚至出現張力性水疱和皮下瘀斑,由於血紅蛋白的分解,可呈紫色、青色或黃色。骨折局部出現劇烈疼痛,特別是移動患肢時加劇。局部腫脹和疼痛使患肢活動受限,如為完全性骨折,可使受傷肢體活動功能完全喪失。

  開放性骨折需盡快手術治療

  開放性骨折是斷骨穿刺出皮膚的骨折類型,須趕快動手術的。因為這類骨折被外界感染的機會比較高,較有可能導致骨髓炎,一般建議六到八小時的黃金時間內要開刀。

  開放性骨折的治療既要保證骨折的愈合,又要避免傷口的感染,還要盡快地恢復肢體的功能。這一直是創傷骨科的難題。開放性骨折的治療包括:清創、骨折固定、傷口閉合及抗菌素的應用等幾個主要方面。同時,對開放性骨折,出現大出血者,應即時舉行止血,可依據詳盡景遇,應用壓迫、加壓包扎或止血帶等方法。

開放性骨折應盡早手術治療

  一般來說,若是十公分以內,沒有被嚴重污染的開放性骨折傷口,可以用大量生理食鹽水沖洗及手術清創後,直接做骨折固定。但若是有污染性的傷口、嚴重的軟組織損傷,或傷口過大無法完全縫合,則須視情況做暫時性的外固定,待傷口完整無感染後,再做永久性的骨折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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