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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踝扭傷?跟著“POLICE”走

  我們常說的崴腳,即踝關節扭傷,幾乎是大多數人都有的經歷,很多人都認為這是小事一樁,忍忍就過去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足踝部扭傷會伴隨著韌帶的損傷或斷裂,如果治療不當可導致踝關節慢性不穩,容易反復扭傷,日久可繼發關節松弛、粘連僵硬或創傷性關節炎,造成踝關節功能障礙。還有些人會選擇冰敷,這是正確的。但冰敷只起到刺激血管收縮,減少出血和滲出,以減輕扭傷部位的疼痛和腫脹。如果韌帶損傷、斷裂,還應該用踝關節支具或夾板石膏加壓固定踝關節於損傷韌帶松弛的位置,幫助韌帶修復。

  遭遇踝關節扭傷時,患者應對自己的情況有正確的認識。扭傷的分級不同,其處理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患者應找專業醫生查看,切莫自行處理延誤治療。通常來說,腳踝扭傷最常損傷的是維持關節穩定的內側或外側韌帶結構,其中以外側副韌帶損傷最為多見,人體外側副韌帶主要有三條韌帶組成,其損傷大致可分為三種。I度損傷是指韌帶拉傷,關節無不穩定。II度損傷是指韌帶部分斷裂,輕度不穩定。III度損傷是指韌帶完全斷裂,同時合並明顯的不穩定,部分踝關節扭傷還伴有距骨軟骨損傷等表現。總之,無論哪種程度的損傷,其正確的早期處理均十分關鍵。

腳踝扭傷?跟著“POLICE”走

  急性踝關節扭傷應遵循“POLICE”原則

  何謂“POLICE”原則?具體是指:保護(Protect),適當負重(Optimal loading),冰敷(Ice),加壓包扎(Compression),抬高患肢(Elevation)。

  “保護”就是指保護受傷的部位,使之不受再次損傷,更多意味著局部制動保護,推薦采用專業化的踝關節扭傷保護支具,可以防止踝關節側向活動,而不影響踝關節的屈伸活動。

  “適當負重”是近年來新推出的理念,意味著在正確保護下,在醫生的專業建議下,循序漸進進行負重訓練。

  “冰敷”是指在24~48小時內用毛巾包裹冰塊敷在患處,每次10~20分鐘,每天3次以上,注意不要直接將冰塊敷在患處。

  “加壓包扎”是指使用彈性繃帶包裹受傷的踝關節,適當加壓,以減輕腫脹,一般也是24小時到48小時之內進行。

  “抬高患肢”需要將受傷患肢抬高於心髒位置,以此增加靜脈和淋巴回流,減輕腫脹,促進恢復。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嚴格遵守了“POLICE”原則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對於那些反復扭傷、踝關節扭傷6個月後仍有關節疼痛,且保守治療療效不明顯者、或者是重度損傷,尤其是伴有骨折、軟骨損傷的患者來說,手術應是更好的選擇。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關節鏡下微創探查術,可同時修復或重建外側副韌帶,能夠更大限度恢復踝關節功能、減少疼痛、降低更為嚴重並發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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