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位
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關系,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
2.固定
骨折復位後,因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使其逐漸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固定方法稱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用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固定,則稱內固定。
3.功能鍛煉
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盡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下面將三期治療的各個主要環節和治療方法,以初期治療為重點,作以介紹。
一、初期(正骨復位化瘀消腫期)(一)及時而良好地正骨復位;1.正復時間的選擇:只要周身情況允許,正骨復位的時間越早越好。骨折後半小時內,局部疼痛較輕,肌肉未發生痙攣,腫脹較輕,很宜復位。傷後4—6小時因局部之瘀血尚未凝結變硬,復位亦較易。時間越久,復位困難越大。一般地說,成人傷後7—10天者,均可考慮閉合手法復位。
閉合手法正骨復位適應症:凡新傷骨折,折端有某種移位,必須予以復位,而周身與局部情況允許者,均為閉合手法整復的適應症。
若局部腫脹甚劇,不宜立即施行正復手法者,可先予以臨時夾板固定,抬高患肢或用持續牽引,並應用活血化瘀消腫藥物(內服、外用),3—5日腫消減後,再予以整復。
若局部皮膚已起水泡,不便整復者,可用消毒針管抽出泡液,或刺破放出。塗以龍膽紫,腫減泡愈後再予整復。
開放性骨折,傷口甚小者,經傷口一期處理後,可作一般閉合骨折處理,予以復位(勿污染傷口)。傷口較大者,清創縫合後,矯正其主要畸形,用持續牽引或石膏托維持位置,待傷口愈合後,如骨折端仍有某種移位,仍可再予以整復,糾正移位。
3.整復前的准備:(1)止痛與麻醉: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選擇有效的止痛或麻醉措施。傷後6—8小時者,可於局部血腫內注入適量O.5—2%普魯卡因,可以獲得滿意的麻醉效果。若傷後時間已較長,由於瘀血凝結,麻藥注入後不易擴散,所以麻醉效果較差,如分點注射恰好注射於骨折端,也可起到較好的止痛作用。
上面的這篇文章內容小編講述了骨折的有效治療措施,能夠了解了骨折的有效治療措施,才能夠幫助人們正確地做好治療避免錯過治療的最佳時機,願每個骨折患者早日得到康復,避免這樣的疾病發生給人們帶去太多的痛苦。